今日我們對於兒童的印象,大致是建立在西方18、19世紀以來不斷開展的普世價值:一是「兒童是生命中的一段時期,這段時期的特徵是兒童是社會依賴、無性的、享有幸福的義務,以及受到保護和訓練的權利,但是沒有個人或是社會的自主性」(James, Jenks & Prout 1998: 62);二是兒童是不斷發展(becoming)的生命,兒童的成長就是個人能力和社會適應的發展。這種發展模式將兒童與成人分置於兩個世界。兒童屬於自然的、簡單的、非道德性的、非社會性的、人格未成熟和等待長大的(person-in waiting),而成人則是具有文化的、複雜的、道德的、社會的和人格成熟的(personhood) (Prout & James 1997; Wyness 2006)。